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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臺中市素有文化城之美譽,文風鼎盛,教育事業發達,社會各界對於文化活動的推展,不遺餘力。民國65年,由名企業家何永先生於雙十路捐建文化中心一座,開臺灣文化中心之先鋒。

68年,中央政府推動12項建設,補助各縣市設立一座文化中心,本市擇於英才路600號籌建,翌年8月開工,於72年11月12日竣工啟用,定名為「臺中市立文化中心」。(臺中市立文化中心落成啟用後,原雙十路文化中心併為分館,改稱「文英館」。)

另為謀升本市兒童福利,自72年底於北屯區興安路籌建兒童館,76年兒童節啟用,是一處專為兒童設立具有多元功能,寓教於樂的兒童專屬館舍。

為推展表演藝術,於中正公園興建中山堂,民國78年4月1日開館啟用。依劇場功能作空間設計,觀眾席計有1,658席,為當時中部地區觀眾容量最大之劇場。

89年1月12日臺中市立文化中心改制為臺中市文化局。惟為方便市民參與藝文活動,英才路館舍仍使用文化中心舊稱。

91年7月12日改制為府外局,將文化局由府內一級單位改為所屬一級機關。

99年12月25日臺中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中心依據臺中市舊地名,定名為「臺中市立大墩文化中心」,為直屬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所轄之二級機關,負責管理文化中心本館、兒童館、文英館(文英、主題畫廊及研習教室)等場館。

102年1月1日中心因應組織修編,由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所屬機關,改制納編為文化局內部單位,定名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大墩文化中心」,簡稱「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原雙十路「文英館」,於101年交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管理。)

105年3月1日,臺中市立圖書館正式成立,原屬中心編制之圖書館及北屯兒童館,改納「臺中市立圖書館」所轄分館,定名為臺中市立圖書館「大墩分館」及臺中市立圖書館「大墩兒童分館」(現為臺中市立圖書館興安分館)。

 

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管理範圍包含中山堂,並與「臺中市立圖書館大墩分館」合署辦公,場域內有10間展覽室,另設有演講廳、視聽放映室、簡報室、會議室、研習教室、圖書閱覽區及自習室等場所,為一複合式教育場館,可供辦理各項藝文推廣活動,是臺中市重要之藝文重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