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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下載

【藝文研習班】教師基本資料表(新開課)及內容增修稿(續開課課程)


欲申請本中心研習班之新課程(含新/舊教師)

請每年1/1~2/28前(安排秋季班),及7/1~8/31前(安排隔年春季班),提送「授課教師基本資料表」,

依序登記。(基本資料及相片電子檔,可送交至本中心服務臺或E-mail至 chenson@taichung.gov.tw )

(希望開課時間:請先參照上一季簡章,選填空檔時段,將有利優先排課,亦可另填教師希望之合適時段。)

如教師資格審核通過,且課程類別及時段合適,會再聯繫教師確認新課程時段。洽詢電話:04-23727311#208 陳先生

 

大墩文化中心開課說明及規定:

() 每年開辦春(2月開課)、秋(8月開課)2季課程,每季課程為18週。每週上課1次,1次100分鐘(2節課,1節50分鐘)。

() 課程招生滿15位學員可保證開班(為推廣藝術文化,會依當季整體報名狀況,調整開班人數下限);

       開課後若學員退課,致使學員人數低於當季開班下限人數,為保障其餘學員權益,當季課程繼續,但該堂課視同未成班計算。

(三) 課程招生若連2季招生皆未成班,該教師於本中心二年內(4季)無法再開班招生。

(四) 上課所需工具、材料或其他相關費用,請於簡章內簡述,並請於第一堂課程向學員說明,避免學員爭議。

(五) 因教室活動空間限制,舞蹈運動類課程上限16人,一般教室為22人,其餘特殊課程視教室或器材數量另定。

() 為符合性別多元尊重,依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各類課程不得限制特定性別參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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