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年度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假日藝文市集執行單位招募公告 2026-09-07 - 2026-12-31
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為活化假日戶外空間、提升場地使用效益,並推廣文創市集及街頭藝人展演活動,訂定「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假日藝文市集執行單位合作計畫」,公開徵求有意願之執行單位提出申請。
執行單位經評選錄取後,合作期間自次年度(1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原則於週六、週日辦理相關活動,實際辦理日期及時間須配合本中心安排。
執行單位於合作期間應至少辦理12場文創市集及廣場展演活動,並負責文創市集攤商、街頭藝人之招募、安排及相關活動執行事宜;本中心提供活動場地及必要之行政協助,不另補助活動費用或支給展演費。
申請方式:
一、申請期間:115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申請文件:活動計畫書及切結書各1份。
三、送件方式:紙本資料送交「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推廣股」,並另寄送活動計畫書電子檔至指定電子郵件信箱。
四、評選方式:本中心於115年11月依活動計畫書內容辦理評選,結果另行通知。
活動計畫書內容應包含執行單位介紹、活動規劃、文創市集及街頭藝人展演安排、場地配置、人力規劃、清潔復原、應變措施、宣傳規劃及效益分析等。
詳細合作方式、雙方權責、保險責任、場地使用注意事項及申請規定,請參閱「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假日藝文市集執行單位合作計畫」及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