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春季研習課程-報名資訊 2026-01-07 - 2026-03-24
*無法開啟網頁說明及排除方法:
本系統已完成主流 Android 與 iOS 行動裝置及常用瀏覽器之相容性測試。由於民眾使用之手機型號、作業系統版本、瀏覽器種類及網路環境差異,少數情況下可能出現網頁無法正常開啟之情形,如無法開啟報名頁面,可嘗試下列方式排除:
1.改用 Chrome 或 Safari 瀏覽器,並清除瀏覽器快取或使用無痕視窗開啟網頁。
2.確認行動網路正常或切換不同 Wi-Fi環境連線後,再開啟網頁。
3.請改以PC電腦或筆記型電腦操作報名網頁。
4.若仍無法開啟報名頁面,請洽文化局 04-22289111#26607盧先生,亦可親至中心服務窗口協助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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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習時間:115年2月24日至7月5日,計18週,各課程上課時間詳見課程簡章及網站資訊。
●停課日期:4月5日(日)清明節、4月21日(二)~4月22日(三)電機維修、6月19日(六)端午節。
●報名並錄取繳費之學員,請依各班上課時間及地點出席,不另通知。
●遇天然災害如颱風等,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臺中市政府所發布之公告為其停或復課依據,停課則課程順延不另通知。
●若逢本中心重大活動,得酌情更改上課時間及地點,請注意網站公告與課堂通知。
二、研習地點: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TEL:04-23727311#230
三、研習費用:新臺幣3,000元【豎琴、古琴、長笛、兒童小提琴等班別研習費用新臺幣4,000元】,研習費用不含課程使用之教材講義或材料費等。
四、研習活動網站:臺中市文化局報名繳費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網址:https://culture-signup.taichung.gov.tw/
五、報名期程及相關規定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
1.網路報名(抽籤)及敬老現場報名-115年1月6日(二)上午9時至1月13日(二)晚上12時
(1)網路報名:本次網路報名1人限報名5班,以電腦隨機抽籤方式決定錄取名單,抽籤結果1月14日中午前於報名系統公告。錄取4日內(含錄取當日,1月17日前)請自行列印繳費單繳費,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2)敬老現場報名:配合本市敬老政策,開放成人研習課程每班3個名額,設籍本市65歲以上(民國50年以前出生者) 市民1人限報1班。請於開館時間由本人持身分證正本,依現場排隊順序報名並現金繳款,凡代他人報名、資格不符者均不受理(1月6日當日視排隊情況發放號碼牌報名)。
2.剩餘名額網路報名-115年1月23日(五)上午9時至1月29日(四)晚上12時
名額未滿之班別,開放網路報名,並依報名先後順序(以報名網頁顯示時間為準)決定錄取名單,錄取4日內(含錄取當日)請自行列印繳費單繳費,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由系統判斷後,自動釋出名額供其他民眾報名。
3.現場報名-115年2月24日(二)上午9時至3月22日(日)晚上9時
名額未滿之班別,於本中心服務臺依先後順序報名並現金繳款。
(二)網路報名繳費作業說明
1.網路報名:請由報名系統進入,點選首頁上方「課程-大墩文化中心」瀏覽課程內容並進行報名。
2.繳費:網路報名錄取4日內(含錄取當日、假日及例假日),請至報名系統「繳費/退費」自行列印繳費單,於臺灣銀行臨櫃、ATM轉帳或四大超商繳款(手續費皆由學員自行負擔),繳費證明及轉帳明細視同收據,請自行妥善保存。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3.不諳電腦作業者,可於本中心開放時間內由服務臺人員協助報名。
六、退費期程及相關規定
(一)受理退費期程、退費金額及檢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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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期程 |
115年1月27日(二)至 2月5日(四) |
115年2月24日(二)至3月9日(一) |
115年3月10日(二)至3月22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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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金額 |
酌收行政費新臺幣200元 |
退還課程費用70% |
退還課程費用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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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 資料 |
請填妥退費申請書,黏貼收據正本,及檢附低收入證明正本或身障證明等文件至服務臺受理(如收據遺失,請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請持身分證正本以供查核身份 (兒童無身分證者,請持家長身分證正本及戶口名簿以茲證明親子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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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退費方式及領取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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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發還 |
匯款發還(手續費由申請人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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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 |
1.由報名系統進入,點選「繳費/退費」選擇課程申請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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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於通知期限內備妥需檢附資料至本中心辦理,領回款項 |
2.上傳申請人帳戶影本及收據至報名系統,審核後匯款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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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申請 |
1.備妥需檢附資料至本中心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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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於接獲通知後,持身分證正本至本中心領回款項 |
2.提供申請人帳戶影本,審核後匯款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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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退費期間不受理退費申請,費用亦不得保留至下期研習活動。
(四)該課程若因人數不足無法開課,本中心將於開課前另行通知,無息退還費用。
七、優惠對象:
(一) 設籍本市且具身心障礙或低收入戶資格者,於115年3月22日前,出具課程期間內之有效證明文件正本(身心障礙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及繳費收據,至本中心辦理研習費用優惠(身障半價、低收免費)。
(二) 每人僅限優惠1班課程(各項優惠措施擇優辦理),且限本人參與,經查非優惠對象參與課程,取消上課資格,相關費用依上開退費方式辦理。
(三)報名時應繳納全額報名費用,符合優惠條件且報名錄取者,請於課程開始後,於中心開館日(9時至20時30分)至服務臺辦理退費。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請確認手機號碼正確無誤,以便接收課程簡訊通知。
(二)不受理轉換班別,禁止以他人名義報名、上課等情事,本中心保有課程期間核對學員身分之權利,經查學員非本人,將取消當期上課資格。
(三)課程不開放旁聽、試聽,報名前請詳閱簡章,瞭解上課時間、教學內容、外課次數、所需資格等相關資訊。
(四)為維護學員權益及課程品質,請勿攜眷、寵物、危險物品上課,並請善用公物與教具。若有學員出現嚴重干擾課程進行之行為,經勸未改善者,取消該學員上課資格。
(五)各班名額有限,額滿為止。授課教師得於開課滿額後,在不影響授課品質之情形下,酌情招收限額學員協助教學(原則2位內且需繳研習費用)。
(六)為保障著作權,未經教師同意不得私自錄音或錄影。
(七)如需學習時數證明書,請於當期課程結束6周內登入報名系統下載列印;公務人員核給研習時數證明,請於上述時間內向本中心申請。逾期恕不補發。
(八)學員若有特殊疾病(如氣喘、癲癇、心血管疾病等),請事先告知教師。80歲以上長者或部分需家長陪同之課程,如上課時無法由家人陪同,請留下緊急聯絡人電話,並保持電話通暢可聯繫。
(九)課程辦理戶外教學或調整上課時間,教師應徵得二分之一(含)以上學員同意,因個人因素不克參與者,恕不另行補課。辦理戶外教學時,請各班依需求自行辦理相關保險。
(十)本中心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並以報名系統公告為準。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中心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