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簡章及送件表
【未符合資格者請勿送件】
參展對象:曾於近三年內(112至114年)參加臺中市女性藝術家邀請展、臺中市當代藝術家邀請展,並設籍臺中市之女性(或跨性別)藝術家。
收件時間:114年11月21日、22日(星期五、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年滿80歲以上之參展者作品,由大墩中心委託運輸公司收件)
展覽時間:115年3月14日(星期六)至4月1日(星期三)
退件時間:115年4月2日、3日(星期四、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逾時未領回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任,年滿80歲以上者之參展作品,由大墩中心委託運輸公司送回。)